【網友提問】
在民事訴訟中,有時候法院做出的是判決書,有時候是裁定書,這有什么區(qū)別嗎?
【律師解答】
判決書是法官書寫的具有很強法律性的專業(yè)性文書,是法院依照法定職權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法律文書。民事判決書一般包括:案由、訴訟請求、案件基本 情況介紹、爭議焦點、案件事實的認定及法律適用、判決結果。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guī)定實行二審終審制度,但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標的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標的額超出前款規(guī)定,但人民幣在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當事人雙方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裁定書是審判機關為處理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而依法制作的訴訟文書。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一)不予受理;(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三)駁回起訴;(四)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五)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八)中止或者終結執(zhí)行;(九)撤銷或者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十)不予執(zhí)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其中(一)至(三)項的裁定做出后,當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小額訴訟程序的除外。
【律師提示】
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