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或者你身邊認識的人是否有過這樣的尷尬經(jīng)歷:在購買飛機票或者高鐵票的時候,系統(tǒng)提示因被限制高消費而無法購買?
那么,什么情況下會被限制高消費呢?
限高適用條件:當你未按執(zhí)行裁定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wù)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對你簽發(fā)限制消費令,限制你的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jīng)營必需的有關(guān)消費。注意,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而非“必須”,法院在這里有部分自由裁量權(quán)。
那什么情況下,是必須限制你高消費的呢?
那就是當你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時候,也就是說當你上黑名單時,人民法院就必須對你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那么,限制的消費具體指什么消費?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jīng)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chǎn)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其中受影響最大的基本上是不能坐飛機和高鐵,在現(xiàn)在這個社會,這種限制基本屬于王炸,不信,你可以試著感受一下你獨自坐著K字頭綠皮火車從哈爾濱到廣州的樣子。
當然了,如果被限制消費的是單位,那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也是會受到同樣消費限制的,除非能向法院證明是用個人財產(chǎn)因私消費與單位無關(guān)。
那么,問題來了,被限制高消費,有什么辦法可以解除嗎?
當然有呀,目前為止有三個方式。第一,你把欠的債還了;第二,你提供擔保;第三,債權(quán)人同意解除對你的限制。是不是感覺說了等于沒說?
限制消費令不是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你是不是感覺可以放飛自我,不 它?
實際上,你故意違反限消令也是按照拒不執(zhí)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來處罰的,一般來說就是罰款和拘留,嚴重的,甚至可能構(gòu)成拒不執(zhí)行罪。
當然了,有時候客觀情況變化或者法院一不小心,限制消費也可能存在限制對象錯誤的時候,就是說你本來不應(yīng)該被限制消費,但還是被限消令封印了,這個時候你就得去向法院說明情況,提出異議申請了。
周末,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