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后,會在一定時間內出具判決書,法院出具判決書后會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法院判決書后,如果沒有異議的,就要按判決執(zhí)行,那么收到判決書后應該怎么辦?
一、接到判決書后應先看判項部分,看看最終是怎么判決的,你的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通讀判決全文;
三、關于法院的送達回證及宣判筆錄,無論你是否認可這個判決,都應該填寫法院的送達回證及宣判筆錄;
四、判決書是專業(yè)性很強的法律文書,很多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后會有很多疑問,這個時候對判決有疑問的地方可以跟法官咨詢,法官都會一一向你解釋。
來法院打官司都是為了解決糾紛,而法院最終的判決書就決定了糾紛最終的處理結果,整個案件的全部細節(jié)及處理結果都會展現在判決書中。拿到判決書后這四步你一定要記清楚了,小細節(jié)決定大成敗。
·知識點·
1.什么是判決書?
判決書,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2.開庭后多久判決?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guī)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guī)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
3.法律對案件的審理期限如何規(guī)定的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的刑事案件簡易程序的二十日、一個半月,公訴案件二個月,不超過三個月等;以上這些規(guī)定都是從法院立案受理之日開始計算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撰稿:董 雯
圖片:關盛元
原標題:《收到法院判決書后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