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6月11日消息,華宇軟件(300271.SZ)今日公告,公司于6月9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30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邵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金30萬元。根據判決書中確定的對公司所處的罰金(3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絕對值)的0.3%,公司將按照相關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預計對公司本期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北京華宇軟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8日,并于2011年10月2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以軟件與信息服務為主營業(yè)務。
華宇軟件這起重大事件已經持續(xù)兩年時間,2021年8月30日公司公告稱,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監(jiān)察委員會通知,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邵學涉嫌行賄的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對其實施留置。
而在2021年8月30日華宇軟件披露該公告之前,4月至6月期間的多份公告顯示:邵學“因故無法出席會議”而在董事會會議授權委托董事趙曉明代其行使表決權,未出席2020年度網上業(yè)績說明會,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推舉王琰主持而非董事長邵學主持。
2021年9月1日,華宇軟件收到《立案通知書》,公司因涉嫌單位行賄被立案調查。
2021年9月22日,華宇軟件披露《關于公司重大事件的進展公告》稱,2021年9月18日監(jiān)察委決定對被調查人邵學解除留置措施;同時,邵學家屬收到檢察院《拘留通知書》,邵學因涉嫌單位行賄,于2021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
到了2022年4月26日,華宇軟件公告稱,邵學家屬于2022年4月25日中午收到了《起訴書》,檢察院以單位行賄罪對邵學提起公訴。2022年9月14日,檢察院向法院追加起訴,將華宇軟件以單位行賄罪與邵學單位行賄案一并起訴。
編輯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