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認真貫徹執(zhí)行自治區(qū)高院《關于印發(fā)〈刑事、民事要素式裁判文書樣式〉的通知》要求,7月9日,由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溫永才審結的一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盜竊案,于當天向訴訟參與人送達了首份要素式刑事判決書。
由于案件事實比較清楚,雙方控辯意見明確,主辦法官據(jù)此決定選擇適用要素式裁判文書。這一判決書的發(fā)出,標志著陸川縣人民法院在推進簡化裁判文書改革道路上邁向一個新臺階。
這份要素式判決書主要由公訴機關、被告人、辯護人基本情況、適用程序、立案日期、開庭日期、公訴機關指控意見、辯護意見、查明事實、本院意見、判決主文、判決依據(jù)、訴訟費上訴權利等部分組成,內(nèi)容簡潔,一目了然。要素式判決書主要適用于一般簡易程序案件,不但能夠快速制作,而且能讓當事人輕松、快速看懂判決書的內(nèi)容,滿足當事人的司法需求。
陳李東